更新时间:2022-11-30 16:48:53点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稳妥推进
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策按期落地落实、参 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
二、强化工作协同
建立医保、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服 务机制,严肃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考核,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 行为.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及 时共享成都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等相关数据.做好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稳步提高门诊保障待遇水平. 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倒卖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注重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预期,充分宣传建立健全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促进 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 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 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 2 年10月11 日